我所童洪锡律师上书全国人大提出对《民法典》文字修改建议 | 大嘉新闻
2024-03-07
导言
近日,我所童洪锡律师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提交建议,认为《民法典》个别条文存在语言失范,并提出了具体修改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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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是新中国首部以法典命名的基本法,涵盖了人民群众生、老、病、死、医、学,被称为涉及社会和经济生活的方方面面的“百科全书”,她的颁布实现几代人的夙愿,是新时代国家法治建设重大成果,承载了对国家法治的崇高追求,是时代前行的法治明灯。《民法典》也应当是立法语言的经典之作,成为其他法律、法规的语言标本。
针对《民法典》个别条文存在的句式杂揉、重复赘冗、用词不准等立法语言问题,童律师从语言学、立法技术角度,逐一进行深入分析,并提出了纠正、完善、修改的建议。
童律师说,我国坚持民主立法、开门立法,国家保障公众以多种途径参加国家的立法活动,这次上书全国人大是尽一个律师的公民义务。
高级合伙人
童洪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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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一级律师,浙江嘉瑞成律师事务所党总支书记。曾任温州市第十届至第十三届人大代表、市人大常委会城建环保委员会委员、法治委员会委员。
现兼任全国律协律师文化建设和职业道德建设委员会委员、温州市委法律顾问、温州市人民政府立法专家、温州市金融风险防控法学研究会会长,浙江省行政立法专家、温州医科大学客座教授等。
获得温州市十佳律师、温州市优秀仲裁员、浙江省优秀律师、全国律师行业优秀党员等荣誉。
著有《法解文史》、《中共历史上的红色律师》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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