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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敬人民警察:廖玲娟律师受邀分享《警务执法中的情理法》 | 大嘉新闻
2024-01-10


导言

2024年1月10日,是第四个中国人民警察节。嘉瑞成高级合伙人廖玲娟律师受温州市人民警察学校邀请,为警衔晋升班80名民警分享《警务执法中的情理法》。



首先,廖律师以法学界经典的假想公案——《洞穴奇案》,引发在场民警开展讨论。案件事实:五名洞穴探险人受困山洞,为了维生以待救援,大家约定抽签吃掉其中一人以救活其余四人,活下去的四人是否构成故意杀人罪、应该如何判刑?

该公案是1949年美国著名法学家富勒虚构的,被称为世上最伟大虚构案例。文中集结了五位虚拟法官的经典判词;1998年,美国法学家萨伯增加九位大法官的判词。

在场民警各抒己见:“有罪派”认为应当坚持法理,故意剥夺他人生命构成故意杀人罪;“无罪派”认为在自然法状态下,杀人是唯一的求生选择,紧急避难成立;还有部分民警认为“有罪,但是应予免除刑罚”。现场讨论热情高涨,气氛十分热烈。随后廖律师分享了书中十四位法官的判决理由,呈现了20世纪各个法学流派的法哲学思想。任何案件的处理,在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前提下,要探求追求公平正义和遵守常识常理常情的平衡。

再次,廖律师相继以“卖包子卖豆腐脑被处罚”“瓜农刺死城管案”、“民警脚踏嫌疑人”等热点案件,分析适度执法、正当防卫、执法中违法犯罪行为认定。

最后,廖律师还分享一起“殴打他人处罚过轻被撤销案”。通过准确比对言词证据的矛盾差异,正确评价被害人过错,准确适用法律裁量基准,最终两级法院撤销行政处罚决定书。建议执法民警以法官、律师的视角开展调查取证、形成办案思路,全面提升民警规范执法的水平,善于用法、情、理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

廖律师在轻松愉悦的氛围下,使在场人员沉浸在经典书籍、影视、司法实践中,畅游在法理、哲思、常识常情中,共同思考何为公平正义。



 


高级合伙人






廖玲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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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兼职有温州市法学会首席法律咨询专家、温州市行政争议化解专家库成员、温州市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专家库成员、温州民间智库促进会会员、温州市法学会金融风险防控法学研究会秘书长、温州市人民监督员、温州市妇联“幸福家庭普法先行”项目特邀讲师、浙江省女律师普法讲师团成员、龙湾区企业行政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专业人才库成员。

专业领域为合同纠纷、行政诉讼、企业合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