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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瑞成所赵伟律师成功代理阿迪达斯在中国第一起要求法定赔偿额上限的商标侵权案件
2019-12-02

       近日,瓯海区人民法院当庭判决了由我所赵伟律师代理原告阿迪达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阿迪达斯”)诉被告温州小金蛋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小金蛋公司”)商标侵权一案,判决被告温州小金蛋贸易有限公司立即停止侵权,并赔偿阿迪达斯公司损失人民币120万元。据悉,阿迪达斯起诉要求赔偿额高达300万元,这也是2013年商标法修改后,阿迪达斯公司在中国第一起要求适用法定赔偿额上限的商标侵权纠纷案。



题图源自网络,与本案无关    


2015年9月份,阿迪达斯公司在天猫一个名为“小金蛋旗舰店”的网店下单购买了三双鞋子。经律师比对分析,认为被告销售的三双鞋子上的标识(附图1)分别侵害了原告的注册商标(附图2),并根据证据保全时被告在天猫旗舰店上已累计销售15万余双鞋子,销售额超过1000万元人民币的事实,建议阿迪达斯向法院提起商标法修改后法定赔偿额上限300万元的诉讼请求。同时,律师通过多次实地勘察,发现了被告的实际经营场所及仓库,随即申请法院查封了相应的库存侵权产品2000余双,调取了被告在天猫平台上近一年的销售数据,及时冻结了被告支付宝账户余额150万元和银行账户存款150万元。





附图1:小金蛋侵权标识




附图2: 阿迪达斯商标


法庭上,小金蛋公司辩称自己销售的涉案产品等标识与阿迪达斯的不相同、不近似,在网络上搜索阿迪达斯的商标也不会出现自己产品的相关信息,而且侵权鞋子上以及网店上均标注了被告自己的品牌,不会使消费者产生误认,所以并没有侵犯阿迪达斯的商标专用权。网络销售客观存在刷单及退货的情形,销量及金额跟网页显示的内容不一致。此外,对于在鞋子上出现的类似阿迪达斯商标的标识,小金蛋公司辩称,这些并非产品的“商标”,而是鞋子的造型和图案而已,因此不存在侵犯商标权一说。

最后,瓯海区人民法院采纳了原告代理律师的意见,认为阿迪达斯在中国注册的商标受中国法律保护,小金蛋公司在同类产品的鞋子上使用与阿迪达斯注册商标相近似的标识,均侵犯了阿迪达斯的商标权。而且,小金蛋公司的经营模式为线上销售,涉及的消费者超出了地理空间的限制,侵权时间持续较长,被诉侵权商品销量特别大,故当庭判决温州小金蛋贸易有限公司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阿迪达斯有限公司经济损失人民币120万元。



赵  伟

Introduction

专职律师

温州市瓯海区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兼职仲裁员。法学学士学位,土木工程工学学士第二学位,在职民商法法学研究生。从事律师执业前从事商标代理。主要专业方向为劳动工伤、人身损害、合同纠纷、知识产权纠纷等民商事案件,擅长知识产权领域的诉讼与非诉讼提供服务,参与或办理了上百起知识产权案件,为多家知名企业提供过知识产权维权服务。



媒体报道相关链接:

1. 搜狐网: 阿迪达斯网购3双鞋拿到法院 温州一公司判赔120万

http://news.sohu.com/20161108/n472600774.shtml

2. 温州网–温州晚报 :网店销售“平行三条纹”运动鞋 阿迪达斯起诉获赔

http://news.66wz.com/system/2016/11/08/104929840.shtml

3. 浙江在线:天猫一网店涉嫌侵权阿迪达斯商标赔偿120万元

http://zjnews.china.com.cn/yuanchuan/2016-11-08/108064.html

4. 新华网:阿迪达斯诉天猫一网店商标侵权获赔120万

http://www.zj.xinhuanet.com/zjqyInfo/20161108/3519737_c.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