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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所代理的温州首例第三方监管刑事合规案被评为全省最佳工作实践创新成果及最佳实践案例 | 大嘉业绩
2022-01-18

主编   朱瑾燚

审核   卢 晓


导言

日前,从温州检察公众号发布信息获悉,我所代理的温州地区首例完成听证并由检察机关宣布相对不起诉决定的永嘉涉税合规案例,被评为全省最佳工作实践创新成果及最佳实践案例。



2013年至2017年期间,浙江省永嘉县某公司法定代表人XXX为了公司抵扣税款,在没有真实货物交易的情况下,以支付票面金额5%左右的开票费,从张某某等人处获得由江苏省涟水县某木材加工厂等单位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200多份,上述发票均被抵扣,案发后,该公司向税务部门全额补缴税款。

2021年5月份,经永嘉县人民检察院、县工商联、县税务局等部门会商,认为该案符合企业合规整改的适用条件,经报请上级检察院批准后,确定将该案作为刑事合规考察试点,决定对涉案公司启动刑事合规考察程序。

依照《温州市人民检察院等机关关于建立企业刑事合规第三方监管机制的工作办法(试行)》的规定,该县检察院委托我所与永嘉县金桥税务师事务所共同组成合规考察独立监管人,就涉案公司及XXX涉嫌虚开发票案刑事合规考察程序,进行第三方独立监管。

我所叶建勇律师接受指派后,深刻认识到搞好试点工作对于企业发展尤其是温州中小民企及企业家权益法治保护的特别重要性,主动与本所资深刑辩律师李北平等团队人员反复深入探究案情,与同时接受委托指派的税务师密切协同配合,多次前往涉案公司进行尽职调查,与涉案公司人员进行交流,查阅涉案公司文件,梳理排查涉案公司法律风险和违法线索,对企业风险进行总结评估,全流程对涉案公司的合规整改措施进行实时监控,向县检察院及时提交合规考察监管报告。前后历经五个月紧张工作,该案终于按计划顺利走完了合规考察整改全流程,提交永嘉县人民检察院进行验收并如期进行公开听证。

2021年9月28日在该县检察院举行的刑事合规考察公开听证会上,我所叶建勇律师提交该案刑事合规考察监管书面报告,并向听证庭介绍合规考察监管的具体情况,就涉案公司是否实现预定合规建设计划以及合规的效果发表意见,接受作为听证员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的审查。

叶建勇律师(左一)在听证会上作刑事合规考察监管报告


各界听证代表对该案合规整改独立监管的做法和检察机关的担当作为表示高度肯定,并一致同意对涉案企业及企业家从轻处理。2021年10月18日,检察机关已对涉案公司及其责任人XXX宣布相对不起诉决定,同时向税务机关发送检察意见书,建议对该公司及XXX做行政处罚。


据悉,该案既是温州地区首例成功完成的第三方监管企业刑事合规案件,同时也是最高检合规指导意见出台后温州地区首例成功完成的企业刑事合规案件。我所作为温州市人民检察院公布的第一批企业刑事合规独立监管人入库单位、温州区域性大所,将积极总结实务经验,大胆探索创新,努力为我市的刑事合规机制制度建设与提升发展贡献绵薄之力。